2013年长沙宁乡县卫生系统招聘21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2013-05-24 09:06 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来源:湖南公务员网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相应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要求达到5︰1以上(含5:1),否则,相应调整招聘职位计划数。
5、笔试后按报考职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技能考核)对象。入围面试(技能考核)名单在宁乡人才网、宁乡卫生信息网等相关网站公告。
6、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第一批次考生,可于6月13日上午8:00至6月14日上午12时前(第二批次考生可于6月25日8:00至6月26日上午12时前),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宁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递交书面查分申请。
(四)面试(技能考核)
1、面试(技能考核)时间和地点:
第一批次为6月17日(以准考证为准),第二批次为6月28日(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技能考核)地点另定(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技能考核)内容:所报职位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
3、面试(技能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第一批次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16日8:00至17:30,第二批次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7日8:00至17:30,地点设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下列与招考职位条件相对应证件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带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四份)及复印件;
②正式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相应执业资格的);
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⑤已婚人员需提供当地计生部门证明。
⑥报名表。
(五)体检: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时间另定。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可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二次。
(六)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考察合格者定为拟聘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宁乡卫生信息网等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疗1”、“临床医疗2”职位的人员,在县人民医院工作1年后,由县卫生局统一安排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3年。服务期满并取得中级职称后,经本人申请、卫生局考核合格,调整到县直医疗单位工作。
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四、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8981268。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规范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公平招聘的,应当主动回避。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县卫生局
2013年5月18日
(编辑:湖南运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