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乡县卫生系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210名(2)
2012-07-11 09:58 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来源:华图教育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综合成绩×40%,综合成绩=面试成绩×20% 专业技能操作考核成绩×80%。
(三)下列情况可加分:
1、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职位:
2010年5月30日以前在我县乡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疗岗位上连续工作至今的临聘人员报考本单位或边远乡镇卫生院(青山桥、巷子口、龙田、沩山、沙田)职位的,综合成绩加10分。
2、其他职位:
①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护理职位的下列情况可加分:
A、具有护士执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B、2010年5月30日以前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护理岗位连续工作至今且报考本单位护理职位的,笔试成绩可加分,每工作满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以上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②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职位的下列情况可加分:
A、具有护士执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20分。
B、2010年5月30日以前在我县乡镇(中心)卫生院护理、药剂、医技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至今的临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本单位或五个边远乡镇卫生院(青山桥、巷子口、龙田、沩山、沙田)相应职位的笔试成绩再加5分。
以上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30分。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分职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操作考核成绩为准,综合成绩60分以下的人员不能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②其他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为准,综合成绩50分以下的人员不能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③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宁乡卫生信息网公告。
2、时间另定。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费用自负。
七、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与拟聘职位的要求,采用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2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对象在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宁乡卫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凭毕业证原件、资格证原件、执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毕业生档案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考试,如有考生弃权,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依次递补。
九、聘后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首聘三年。如在聘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2、乡镇(中心)卫生院的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县财政足额解决;县直单位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
3、边远乡镇卫生院(青山桥、巷子口、龙田、沩山、沙田5个乡镇)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补贴200元/月。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87883768,0731-87899568。
附: 《宁乡县卫生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职位表一》
宁乡县人社局
宁乡县卫生局
2012年6月26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