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8 09:13:24 长沙人事考试网 //hn.huatu.com/ 文章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下半年湖南工商大学招聘专任教师22人公告
湖南工商大学始建于1949年,地处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湖南省长沙市,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全国首批百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进入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工商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工商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工商大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2个;招聘计划2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商大学网站(http://www.hnu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7日至12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
2.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二办公楼806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如实填报《湖南工商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登记表》(附后),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第一学历起)、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和扫描件至湖南工商大学二办公楼806室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均为博士研究生,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
学术评议:主要对考核对象近5年的学术成果和科研代表作(两件)进行评议。
试讲: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
考核结果在湖南工商大学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考核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688001(湖南工商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举报电话:0731-88689012(湖南工商大学纪委监察处)
附件1:湖南工商大学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工商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登记表
湖南工商大学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1:湖南工商大学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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